商标评估应当注意的问题
商标权评估主要是评估商标权本身的价值并不是评估作为标记、图形或其组合的商标本身的价值。商标权价值的评估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在进行商标权评估时不仅要考虑法律因素,还要考虑经济、文化因素以及消费者的认知程度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1.评估的商标是否已核准注册
根据我国商标规定,核准注册的商标,具有商标专用权,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商标权才具有相对稳定性。
2.评估的商标是否有被撤消的可能
如果评估的商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有可能被商标局撤消:(1)违反商标法的禁用规定;(2)和他人在先权相冲突的;(3)以不正当手段注册或抢注他人商标的;(4)与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相似,都是用于同类商品或相似商品的。
3.评估的商标是否已成为无争议的商标
按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后5年内,随时会因注册不当被撒消;5年期满后,一般即可成为无争议商标。其商标权的价值和注册后5年内的商标价值应该是有很大差别的。
4.评估的商标是否已接近保护期
接近保护期的商标,其价值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如权利人放弃续展申请、或续展申请没有被核准等,都有可能导致商标权的消灭。
5.评估的商标是否为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
根据保护驰名商标的国际公约和国外立法的规定,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享有很多特权,各国尤其对驰名商标的保护的力度也很强。和不同的商标相比,驰名商标的价值应是不言而喻的。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1996年5月7日发布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第98条规定,商标权评估过程中要注意核查了解如下情况,并在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明确说明:
(1)商标权的法律保护状况。包括商标权注册登记部门和时间、审批和有关公告文件、商标权人、有效期及续展条件等;(2)商标权的具体内容。包括名称,文字、图案和声像,适用领域和范围,使用、保持、转让等权属:(3)商标权的使用情况。包括商标启用时间,商标使用人数量,授权使用和使用权转让情况,商标使用范围、场所、对象,已使用次数或数量等;(4)商标权的成本费用和历史收益情况。包括商标权申报或购买、持有等项支出成本;商标使用、授权使用及转让所带来的历史收益;(5)商标的知名度,广告宣传情况,同类产品的名牌商标;(6)商标的预期寿命和收益情况。包括使用该商标产品的预期寿命、单位售价、销售量、市场占有率和利润情况,同种产品单位售价情况、主要竞争对象的市场占有率、盈利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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