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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师乐”告倒“厨帅乐”一字之差赔偿24万元

作者:袜子品牌  来源:新华网( 日期:2007-11-30 13:8:9) [字体: ]

  

 3被告因商标侵权被判赔偿24万 本报讯(记者 邓辉 通讯员 涂莉 燕平 实习生 周澜)同是调味品,一家公司的产品名叫厨师乐,另一公司则取名为厨帅乐,两个商标仅一横之差,前者因此状告后者商标侵权。近日,该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厨帅乐等3被告构成商标侵权,应支付给原告厨师乐(即武汉亚太调味食品有限公司)24万元赔偿金和合理费用。


厨师乐状告3被告索赔50万 2005年2月,原告武汉亚太公司获得了厨师乐注册商标专用权,核定使用商品类别为调味品类,该商标尚在有效期内。

今年2月,武汉某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厨帅乐特标商标,该申请于今年7月被国家商标局受理。

武汉亚太公司诉称,厨师乐是其主要的畅销品牌,其系列鸡精、味精在全国均有销售。今年4月,他们在市场上发现了外观类似的厨帅乐鸡精,而该产品是由武汉某商贸公司委托广州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并通过此前一直销售厨师乐的东莞某销售公司对外销售。

武汉亚太公司认为,厨帅乐的厨帅乐特标鸡精与自己的厨师乐鸡精商标以及包装袋等近似,容易造成混淆,从而误导消费者。于是该公司以厨帅乐不正当竞争及商标侵权为由,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武汉某商贸公司、广州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及东莞某销售公司经理彭某3被告停止侵犯商标权行为,并共同赔偿该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


原告区域经理另立山头创办厨帅乐

据法庭调查,被告之一单位法人代表吕某原是武汉亚太公司销售部门一区域经理,今年2月辞职,3月便注册成立了武汉厨帅乐商贸公司,随后委托广东一厂家生产销售厨帅乐调味品。

就在厨师乐状告厨帅乐特标商标侵权案审理之际,厨帅乐特标所有人吕某已通过代理公司提出申请,要求宣告厨师乐的外观为无效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目前已受理。厨帅乐的理由是:厨师乐包装袋外观专利的申请时间是2006年10月,而此前,就有名叫大厨乐的鸡精申请了外观专利,两者设计风格相近。

法庭上,吕某辩称,厨帅乐不构成商标侵权,因为自己的公司是合法注册的,厨帅乐商标的注册申请,目前国家商标局已经受理。吕某还称,自己的商标是厨帅乐特标,是5个字,和厨师乐显著不同。

武汉亚太公司认为,受理商标申请并不代表已获得许可,他认为厨帅乐等3被告在这起侵权案中有较大的主观恶意。

一审判厨帅乐等3被告侵权成立

法庭审理认为,3被告在生产、销售同类产品的外包装上带有厨帅乐特标标识与武汉亚太公司的厨师乐商标,从顺序、位置看是一致的。

法院认为,厨帅乐特标 标识虽然是五个字,但其中的厨帅乐三个文字与原告的厨师乐商标,有2字相同;帅与师,则在字形上相近似,导致消费者极易将被告生产、销售的侵权产品,误认为原告武汉亚太公司产品。

法院一审认定,3被告使用的厨帅乐特标 标识的主体部分即厨帅乐与原告武汉亚太公司厨师乐相似,属于侵权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3被告应支付给原告武汉亚太调味食品有限公司24万元赔偿金和合理费用。

近日,根据被告厨帅乐侵权行为的性质、侵权的主观故意、侵权持续的时间,特别是法院责令3被告先行停止侵犯商标权的民事裁定书下达后,3被告仍然继续生产、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等情节,故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来源:新华网 作者:袜子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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